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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訴八編 · 16 章 · 逐條十圖 · 有限裁判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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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NINE-CHART POSTER · 13
民事訴訟法對照第六編 督促程序 · 第 13 章序

督促程序

依固定順序呈現九張章節級圖表;每張均可下載 PNG,並可回到原始法條查核內容。

14
本章條文
2
章節瀏覽
867,649
引用標記
21,512
DJS 字元
圖表總覽
第 13/16 章序圖 5/9 · 手機可左右滑動

判讀原則:圖中瀏覽、引用、字元、段落與模組覆蓋皆是資料結構或平台互動量,不是規範權重、勝訴率或法院見解預測。

01

法條瀏覽分布

比較本章各條文在平台累積的實際瀏覽次數;零值代表目前尚無瀏覽紀錄。

資料來源欄位

content.chapterCharts · articles.viewCount

固定計算公式

逐條直接顯示 viewCount;章節總數為逐條加總

解讀限制

瀏覽紀錄目前十分稀疏;零值不可解讀為法條不重要。

回溯本章條文
02

引用標記分布

呈現匯入資料中的各條文 citationCount;僅反映目前資料標記量。

資料來源欄位

content.chapterCharts · articles.citationCount

固定計算公式

逐條直接顯示 citationCount

解讀限制

citationCount 是匯入資料的引用標記量,不等於司法裁判引用次數。

回溯本章條文
03

法條正文與 DJS 分析量

以字元數比較法條正文與八大 DJS 模組的結構化文本量。

資料來源欄位

content.chapterCharts · articles.content · articles.ls9g · articles.lsmu · articles.cef · articles.tsaa · articles.tli · articles.fieldEffect · articles.judgmentSummary · articles.valueLayer

固定計算公式

正文 trim 後字元數,對照八大 DJS 模組 trim 後字元數合計

解讀限制

字元量只反映文本配置,不代表規範權重或分析品質。

回溯本章條文
04

CEF/TLI/LSMU 結構曲線

以三個核心分析模組的實際字元量,觀察本章逐條結構密度變化。

資料來源欄位

content.chapterCharts · articles.cef · articles.tli · articles.lsmu

固定計算公式

逐條計算 CEF、TLI、LSMU trim 後字元數

解讀限制

僅比較三模組文本密度,不是案件結果或勝訴機率預測。

回溯本章條文
05

DJS 分析量序列

以面積序列呈現各條八大模組合計字元量,便於辨識分析文本的集中區段。

資料來源欄位

content.chapterCharts · articles.ls9g · articles.lsmu · articles.cef · articles.tsaa · articles.tli · articles.fieldEffect · articles.judgmentSummary · articles.valueLayer

固定計算公式

逐條加總八大 DJS 模組 trim 後字元數

解讀限制

集中區段只表示目前資料文本量較大,不代表法律重要性。

回溯本章條文
06

現行/刪除條文狀態

依資料庫 isDeleted 欄位呈現本章條文狀態;不推論修法原因或效力範圍。

資料來源欄位

content.chapterCharts · articles.isDeleted

固定計算公式

依 true/false 分組計算刪除與現行條文數

解讀限制

狀態欄位不提供刪除原因、施行日期或個案效力判斷。

回溯本章條文
07

八大 DJS 模組平均光譜

雷達軸為每條平均字元數,顯示本章結構化分析文本的相對分布。

資料來源欄位

content.chapterCharts · 八大 DJS 模組文本欄位

固定計算公式

每模組總字元數除以本章條文數後四捨五入

解讀限制

雷達面積只呈現文本配置,不可解讀為模組優劣。

回溯本章條文
08

八大 DJS 模組樹狀圖

矩形面積依各模組在本章的累積字元量呈現,用於比較文本配置。

資料來源欄位

content.chapterCharts · 八大 DJS 模組文本欄位

固定計算公式

逐模組加總本章所有條文 trim 後字元數

解讀限制

矩形面積反映文本配置,不是法律重要性排序。

回溯本章條文
09

模組覆蓋與結構段落

柱狀顯示累積段落數,折線顯示具有非空模組文本的條文數,兩者均由實際內容計算。

資料來源欄位

content.chapterCharts · 八大 DJS 模組文本欄位

固定計算公式

非空模組條文數+以換行切分且排除空白列的段落總數

解讀限制

段落數會受文本換行格式影響,解讀時必須回查來源法條。

回溯本章條文
DJS 分析量序列5/9
SOURCE ARTICLES

本章法條回溯

每筆均連回原始法條頁,供查核正文、DJS 模組與裁判來源。

第508條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原始字元缺損〕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得視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發展狀況,使用其設備為之……第509條督促程序,如聲請人應為對待給付尚未履行,或支付命令之送達應於外國為之,或依公示送達為之者,不得行之。第510條支付命令之聲請,專屬債務人為被告時,依第一條、第二條、第六條或第二十條規定有管轄權之法院管轄。第511條支付命令之聲請,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一、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二、請求之標的及其數量。 三、請求之原因事實。其有對待給付者,已履行之情形。 四、應發支付命令之陳述。 五、法院……第512條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第513條支付命令之聲請,不合於第五百零八條至第五百十一條之規定,或依聲請之意旨認債權人之請求為無理由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就請求之一部不得發支付命令者,應僅就該部分之聲請駁回之。 前項裁定……第514條支付命令,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 一、第五百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五款所定事項。 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其請求並賠償程序費用,否則應於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第515條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其效力。 前項情形,法院誤發確定證明書者,自確定證明書所載確定日期起五年內,經撤銷確定證明書時,法院應通知債權人……第516條債務人對〔原始字元缺損〕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第517條(刪除)第518條債務人於支付命令送達後,逾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始提出異議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第519條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於異議範圍內失其效力,以債權人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 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一部。第520條(刪除)第521條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得為執行名義。 前項情形,為裁定之法院應付與裁定確定證明書。 債務人主張支付命令上所載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