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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上權、永佃權、農育權涉訟,其價額以一年租金十五倍為準;無租金時,以一年所獲可視同租金利益之十五倍為準;如一年租金或利益之十五倍超過其地價者,以地價為準。
以矩形樹圖比較八大 DJS 模組的實際文本量,快速辨識分析重心。
第二章 當事人 · 第四節 訴訟代理人及輔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