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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訴訟行為時,提出委任書。但由當事人以言詞委任,經法院書記官記明筆錄,或經法院、審判長依法選任者,不在此限。 前項委任或選任,應於每審級為之……
將 CEF 明示因子的文本密度視覺化;數值代表結構化文本量,不代表法律權重。
第二章 當事人 · 第四節 訴訟代理人及輔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