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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圖表與會員資料將於完成後顯示。
債權人依第五百三十七條之一為聲請時,應將所押收之財產或被拘束自由之債務人送交法院處理。但有正當理由不能送交者,不在此限。 法院為裁定及開始執行前,應就前項財產或債務人為適當之處置……
將 CEF 明示因子的文本密度視覺化;數值代表結構化文本量,不代表法律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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