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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審之判決,應經言詞辯論為之。但法院認為不必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審法院行言詞辯論時,應由兩造委任律師代理為之。 被上訴人委任訴訟代理人時……
將 CEF 明示因子的文本密度視覺化;數值代表結構化文本量,不代表法律權重。
第二章 第三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