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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圖表與會員資料將於完成後顯示。
調解時應本和平懇切之態度,對當事人兩造為適當之勸導,就調解事件酌擬平允方案,〔原始字元缺損〕謀雙方之和諧。
將 CEF 明示因子的文本密度視覺化;數值代表結構化文本量,不代表法律權重。
第二章 調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