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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圖表與會員資料將於完成後顯示。
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亦得為之。 第三人經法院之許可,得參加和解。法院認為必要時,亦得通知第三人參加。
將 CEF 明示因子的文本密度視覺化;數值代表結構化文本量,不代表法律權重。
第一章 通常訴訟程序 · 第四節 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