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載入研究工作區
法條、圖表與會員資料將於完成後顯示。
經言詞辯論之裁定,應宣示之。但當事人明示於宣示期日不到場或於宣示期日未到場者,得以公告代之。 終結訴訟之裁定,不經言詞辯論者,應公告之。
以矩形樹圖比較八大 DJS 模組的實際文本量,快速辨識分析重心。
第四章 訴訟程序 · 第六節 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