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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訴訟救助,於訴訟終結前,有下列各款之效力: 一、暫免裁判費及其他應預納之訴訟費用。 二、免供訴訟費用之擔保。 三、審判長依法律規定為受救助人選任律師代理訴訟時,暫行免付酬金……
將 CEF 明示因子的文本密度視覺化;數值代表結構化文本量,不代表法律權重。
第三章 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及訴訟費用 · 第五節 訴訟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