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PingLexAI™Beta民事訴訟法知識平台AI
法條圖表程序裁判

正在載入研究工作區

法條、圖表與會員資料將於完成後顯示。

PingLexAI™Beta民事訴訟法知識平台AICivil Procedure Intelligence · CCP-AI

以 DJS 數位法學方法論解構民事訴訟法,協助研究者建立可追溯、可比較、可視覺化的程序法脈絡。

民訴八編 · 16 章 · 逐條十圖 · 有限裁判樣本

研究入口

法條逐條釋義DJS 圖表工作區核心程序研究室CEF 因子比較

網站地圖

PiSuAI 引用式問答裁判檢索與統計九圖審核庫會員研究工作區常見問題服務條款

資料來源與技術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裁判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reportBase 實驗機鏡像僅供補充查核;裁判仍以司法院官方原文為準方法論與介面:PingLexAI™ 授權錯誤、權利與資料問題回報
Patent PendingPingLexAI™ Beta

本平台提供法學資訊整理、視覺化與技術示範;AI 生成內容可能不完整或有誤,且不構成法律意見、律師委任、個案建議或結果保證。法規與裁判應以官方原始來源為準,使用者就具體案件仍應諮詢合格律師並自行核驗引用資料。

© 2026 PingLex™ 評律數位科技服務條款常見問題內容回報CCP-AI · PiSuAI · Beta · Patent Pending
返回法條庫
民事訴訟法第一編 總則 · 第三章 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及訴訟費用 · 第二節 訴訟費用之計算及徵收

第87條

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 上級法院廢棄下級法院之判決,而就該事件為裁判或變更下級法院之判決者,應為訴訟總費用之裁判;受發回或發交之法院為終局之判決者亦同。

裁判引用 70,962瀏覽 0分析來源 baseline_pending_review
前條第86條條文十圖次條第88條

Analysis Index

完整條文九層語義標注法律語義多維單元構成要件因子三方對抗分析三段法律驗證場域效應司法判決摘要價值層動態圖表
Statutory Text

完整條文

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 上級法院廢棄下級法院之判決,而就該事件為裁判或變更下級法院之判決者,應為訴訟總費用之裁判;受發回或發交之法院為終局之判決者亦同。

LS9GMODULE 01

九層語義標注

從規範定位到價值層的逐層拆解

1. 規範定位:第 87 條位於 第一編 總則/第三章 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及訴訟費用/第二節 訴訟費用之計算及徵收。

2. 規範主體:依條文中的當事人、法院或程序參與者判斷。

3. 規範客體: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 上級法院廢棄下級法院之判決,而就該事件為裁判或變更下級法院之判決者……

4. 行為層: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

5. 條件層:上級法院廢棄下級法院之判決,而就該事件為裁判或變更下級法院之判決者,應為訴訟總費用之裁判

6. 程序層:應連結本條所屬編章與前後條文共同解讀。

7. 效果層:受發回或發交之法院為終局之判決者亦同

8. 例外/限制層:以條文但書、除外語句及特別規定為準。

9. 價值層:審判權配置、可預見性與程序便利。

資料狀態:依交接法條資料與 DJS 規則自動結構化;研究結論仍須與條文原文及最新實務交叉驗證。

LSMUMODULE 02

法律語義多維單元

主體、行為、客體、條件、效果與例外

主體(Subject):依第 87 條明示之法院、當事人或程序參與者。

行為(Act):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

客體(Object):本條所處理之程序行為、權利或裁判事項。

條件(Condition):上級法院廢棄下級法院之判決,而就該事件為裁判或變更下級法院之判決者,應為訴訟總費用之裁判

法律效果(Effect):受發回或發交之法院為終局之判決者亦同

例外(Exception):依但書、準用或特別規定判斷;無明文時不得自行擴張。

資料狀態:依交接法條資料與 DJS 規則自動結構化;研究結論仍須與條文原文及最新實務交叉驗證。

CEFMODULE 03

構成要件因子

將適用前提轉為可檢核的因子集合

F1: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

F2:上級法院廢棄下級法院之判決,而就該事件為裁判或變更下級法院之判決者,應為訴訟總費用之裁判

F3:受發回或發交之法院為終局之判決者亦同

檢核規則:各因子均須回到條文原文、體系位置與相關特別規定驗證。

資料狀態:依交接法條資料與 DJS 規則自動結構化;研究結論仍須與條文原文及最新實務交叉驗證。

TSAAMODULE 04

三方對抗分析

主張方、相對方與裁判方的程序攻防

主張方:指出本條之適用前提、程序利益及所請求的法律效果。

相對方:爭執前提事實、法定要件、期間或例外規定是否成立。

裁判方:依職權事項、當事人主張證明與程序保障要求進行審查。

核心文本: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

資料狀態:依交接法條資料與 DJS 規則自動結構化;研究結論仍須與條文原文及最新實務交叉驗證。

TLIMODULE 05

三段法律驗證

規範識別、要件涵攝與程序結論

T1 規範識別:確認第 87 條及其所屬 第一編 總則/第三章 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及訴訟費用/第二節 訴訟費用之計算及徵收 是否為本案適用規範。

T2 要件涵攝:逐一比對事實與本條明示要件;關鍵文本為「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

T3 程序結論:僅在要件、期間、管轄及例外均經驗證後,始得形成程序效果結論。

資料狀態:依交接法條資料與 DJS 規則自動結構化;研究結論仍須與條文原文及最新實務交叉驗證。

FIELDMODULE 06

場域效應

適用閘門、風險配置與制度作用

BASE 基礎規範:第 87 條原文。

GATE 適用閘門:第一編 總則/第三章 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及訴訟費用/第二節 訴訟費用之計算及徵收。

ALLOCATION 風險配置:審判權配置、可預見性與程序便利。

裁判引用統計:交接資料記錄 70,962 次;此數字不代表勝訴率或見解一致性。

資料狀態:依交接法條資料與 DJS 規則自動結構化;研究結論仍須與條文原文及最新實務交叉驗證。

JUDMODULE 07

司法判決摘要

以裁判樣本觀察條文的實務運作

已匯入 5 筆可驗證裁判資料: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4年度簡上字第181號|案由:損害賠償(交通)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15年度基簡字第150號|案由:遷讓房屋等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5年度訴字第888號|案由:給付借款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9年度重訴字第134號|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5年度訴字第455號|案由:損害賠償

VALUEMODULE 08

價值層

程序保障、訴訟經濟與法安定性的平衡

核心價值:審判權配置、可預見性與程序便利。

平衡要求:權利有效救濟、程序公正、訴訟經濟及法安定性。

解釋限制:不得以價值宣示取代法條要件、裁判先例或個案證據。

資料狀態:依交接法條資料與 DJS 規則自動結構化;研究結論仍須與條文原文及最新實務交叉驗證。

Visual Analysis

以十種動態圖表檢視本條

比較語義層、構成要件、程序角色、驗證步驟、引用密度與制度價值。

開啟圖表工作區
Referenced Decisions

關聯裁判樣本

114年度簡上字第181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20260602

…元應由被上訴人負擔,其餘第一審訴訟費用1,880元及第二審訴訟費用2,640元各依兩造勝敗比例負擔。第一審訴訟費用新臺幣4,880元(含鑑定費用3,000元)及第二審訴訟費用新臺幣2,640元,共計新臺幣7,520元,均已由上訴人預納,爰依民事訴訟法第87條第1項、第91條第3項規定判決如主文第5項。 六、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第3項、第449條第1項、第79條、第87條第1項、第91條第3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 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蔡孟芳 法 官 楊明箴 法 官 林麗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3 日 書記官 高嘉彤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 ::: 非本院主管法規請至行政院法務部全…

115年度基簡字第150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20260602

…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第1款之訴訟事件,本院為 被告敗訴之判決,應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職權 宣告假執行,並酌情宣告被告提供相當之擔保,得免為假 執行。 六、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79條、第87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 日 民事第二庭法 官 黃梅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對於本件判決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 書狀,上訴於本院合議庭,並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具繕本。如 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 日 書記官 林逸宸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 ::: 非本院主管法規請至行政院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 審判相關法規資料若與機關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公布…

115年度訴字第455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20260529

…禦方法及證據,核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一一論列。 六、本件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由本院刑事庭移送民事庭者,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2項之規定,免納裁判費,且至本件言詞辯論終結時,亦未發生其他訴訟費用,故無從確定訴訟費用之數額。惟依法仍應依民事訴訟法第87條第1項、第78條規定,諭知由敗訴之被告負擔,以備將來如有訴訟費用發生時,得以確定其數額,併予敘明。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麗芬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凃庭姍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 ::: 非本院主管法規請至行政院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 審判相關法規資料若與機關公布文…

115年度訴字第888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20260529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436萬3,353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共同訴訟人因連帶之債敗訴者,應連帶負擔訴訟費用。民事訴訟法第87條第1項、第85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本件訴訟費用即第一審裁判費5萬3,097元應由被告連帶負擔,並依同法第91條第3項規定,加給自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爰判決如主文第2項所示。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丁婉容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康紀媛 附表:(幣別:新臺幣) 編號 原借本金 尚欠本金 利率及利息起迄期間 違約金利率及起迄期間 1 300萬…

裁判資料為交接來源有限抽樣,僅供研究參考,請以裁判原文及官方資料為準。

檢索更多裁判
Previous Article第86條因參加訴訟所生之費用,由參加人負擔。但他造當事人依第七十八條至第八十四條規定應負擔之訴訟費用,仍由該當事人負擔。 訴訟標的,對於參加人與其所輔助之當事人必須合一確定者,準用前條之規定。Next Article第88條訴訟費用之裁判,非對於本案裁判有上訴時,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