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應由被上訴人負擔,其餘第一審訴訟費用1,880元及第二審訴訟費用2,640元各依兩造勝敗比例負擔。第一審訴訟費用新臺幣4,880元(含鑑定費用3,000元)及第二審訴訟費用新臺幣2,640元,共計新臺幣7,520元,均已由上訴人預納,爰依民事訴訟法第87條第1項、第91條第3項規定判決如主文第5項。 六、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第3項、第449條第1項、第79條、第87條第1項、第91條第3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 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蔡孟芳 法 官 楊明箴 法 官 林麗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3 日 書記官 高嘉彤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 ::: 非本院主管法規請至行政院法務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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